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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不,不去,心理疾病,一本,不值

提問: 很煩一個人,我該怎么辦? 問題補充: 我很討厭一個人,也很怕那個人,每當想起她來,我都情緒失控,痛苦不已,她把我的一本很喜歡的書給弄得很臟,都快沒法看了。我一直想叫她賠錢,可又苦于找不到她(我沒有她的電話),暫時也沒去打聽別人她的電話;說實話,我真的快受不了了,我天天就想我的書怎么那樣了,她對我做的那些事多么對不起我,我的書又那么慘,讓她那樣對待我的書)。我覺得自己精神上有些抑郁,我甚至活不下去了。我也知道為了這種人太不值得,可我一想起或者一看見我的那本遭她破壞的書就覺得心里窩囊,又很痛苦不堪,心情會不好,唉~~現在都發展成這樣了(就是題目里說的),我就是想叫她賠我的書或者賠我錢,我那本書畢竟不便宜,可我又不知道她人在哪或怎么聯系到她,真是讓人郁悶!!我覺得她要不對我有一些補償,我會天天那么難受,我該怎么辦?我也知道這樣不值,可我的性格就是這樣,我也想不出什么對自己更好的辦法(除了讓她賠以外的),只能天天生悶氣,唉,我到底該怎么辦呢?2008-05-13 15:14 提高懸賞50分 2008-05-13 15:22 如果我不叫那人賠償的話,我不是白白花樂那么多錢買書,白白便宜了她嗎?大家說是不是啊?我不想便宜她 医师解答: 此答案由管理員代為選出明知不可的事情,還糾纏不休。明擺著不是聰明人。明知道沒有結果,還苦苦地追求。說明你思維方式存在問題。自己已經知道不值得,還郁悶的要命。這是自己跟自己過不去。將這本書,留做紀念。是你成熟起來的紀念。如果條件允許,再買一本新的。買書,有價格。為此,而造成自己心理疾病。這是任何金錢都不能抵償的。何苦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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